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(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)

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(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)

2026-02-27

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(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)

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因保管不善,将湛府国用(1993)字第2182号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《国有土地使用证》作废。

特此声明。

声明人: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有限公司

2026年2月27日

立即登录